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六安市民陆女士向该市消保委投诉称,其于2018 年6月从市区某电器店购买净水器一台,购买时商家承诺“免费更换滤芯一次”,并在发票上注明了该承诺事项。但到了更换滤芯的时候,商家却对“免费更换滤芯一次”给出了另外一个说法。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了解到,陆女士购买的这台净水器有4个滤芯,为不同材质。厂家的产品使用说明标注:根据产品实际使用状况,1~3 号滤芯需1年内更换一次,4号滤芯需2 年更换一次。
陆女士现在要求商家兑现“免费更换滤芯一次”的承诺,商家却只愿意更换1~3 号滤芯,而不给更换价格最贵的4 号滤芯。商家称,4 号滤芯明年才到更换期,届时更换属于二次更换,不在免费更换的范围内。陆女士认为,商家当初的承诺应是免费更换净水器的所有滤芯一次,现在拒绝免费更换4 号滤芯是不合理的。
六安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同时,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对商家在销售时作出的自愿承担责任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商家上述承诺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该承诺条款一方的解释。
该市消保委认为,商家“免费更换滤芯一次”的承诺已在发票上明确标注,消费者购买的净水器1~4 号滤芯的首次更换均应免费。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后经调解,商家免费赠送陆女士一个滤芯,到期陆女士可自行更换。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见习记者徐琪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