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第2大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在前年將4成股權以36億元賣給泰山,智財法院近日判決交易無效,仍可上訴。
圖文/鏡週刊
台灣第二大電子支付平台「街口支付」,前年將4成股權以36億元賣給老牌食品廠泰山,當時除遭質疑有掏空之嫌,智財法院近日也判決該交易無效;泰山新經營團隊近來更發現,前董事長詹景超在2年前以14億元高價收購「街口小霸王」胡亦嘉旗下的街口金科公司,由於投資案未獲經濟部許可,加上法院裁定暫時處分狀態,形同交易暫停,但街口金科不只未依約返還款項,還將該筆鉅款挪至街口集團使用,泰山曾多次發文給收款帳戶所屬的台新銀行,提醒應禁止街口金科動支該「代收」帳戶資金,沒想到台新銀不理,泰山不甘受損,已對胡亦嘉提出侵占罪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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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牌食品廠泰山經營權之爭衍生案外案,不只前年處分全家股份案,遭法院判無效,砸鉅額取得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下稱街口金科)股權,上月10日也被智財法院以程序瑕疵為由判決無效,街口金科董事長胡亦嘉日前表示,街口是善意第三方,泰山董事會是否合法,街口無從得知,不應怪罪街口。
泰山現任董事長劉偉龍決定乘勝追擊,認為前董事長詹景超在2年前,以14億元高價收購胡亦嘉旗下的街口金科,不但未獲經濟部投審司許可,更離譜的是,該筆款項竟被挪至街口集團使用,泰山已對胡亦嘉提出侵占罪告訴,正由台北地檢署擴大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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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泰山董座劉偉龍(圖)認為,泰山在二年前以十四億元收購街口金科,獲法院裁定暫時處分狀態,股款卻未返還,決定對胡亦嘉提告。
當初街口金科負責人胡亦嘉親筆簽名的本票,上頭載明「憑票准於中華民國112年11月8日(即到期日)無條件擔保支付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拾參億玖仟伍百捌拾萬元整」,由此可見,胡亦嘉收受泰山公司認購街口金科13億9,580萬元老股價款是「代收」性質,而交割的先決條件是必須取得經濟部投審司許可,胡亦嘉和街口金科都無權動用。